臺北榮民總醫院
契約醫務管理組員

公告日 114/02/21
刊登起迄日 114/02/21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職稱 契約醫務管理組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採購組)
工作內容 1. 辦理共同供應契約、小額採購等採購案與結報作業 2. 辦理各類保證金繳還作業 3. 其他採購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身份。 2.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 二、其他資格條件: 具電腦操作(word、éxcel、powerpoint)及公文寫作能力。另有醫務管理、醫材管理、醫療相關科系、醫療院所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附註: 一、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二、本院現職契約醫務行政人員(契約行政助理、契約醫務管理組員及契約醫務管理專員)不得參加應試,其他職類之現職契約人員須任現職滿一年以上者始得報考,並應檢附原服務單位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
聯絡方式 1.工作薪資: 依「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每月薪資本俸與工作獎金合計約新台幣37,070元(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試用3個月期間按70%核發)。 2.報名注意事項: (1) 報名日期:自114年02月21日起至114年2月27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 報名方式: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1121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採購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補給室契約醫務管理組員」字樣,審核資格合格者擇優通知考試,恕不退件。 3.報名應繳資料(以A4紙張影印或列印): (1) 報名表(報名表自行下載)。 (2) 自傳(格式不拘,500字以內,末頁請簽名)。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 (4) 畢業證書影本。 (5) 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 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則免)。 (7) 其他證件:如榮譽國民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 4.考試注意事項: (1) 考試方式:筆試60%與口試40%;總成績未達70分或其中一科分數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 (2) 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應試。 5.錄取通知方式:於臺北榮民總醫院網站公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6.聯絡人及電話:補給室林小姐(02)28712121轉67736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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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1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職稱

契約醫務管理組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共同供應契約、小額採購等採購案與結報作業 2. 辦理各類保證金繳還作業 3. 其他採購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身份。 2.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 二、其他資格條件: 具電腦操作(word、éxcel、powerpoint)及公文寫作能力。另有醫務管理、醫材管理、醫療相關科系、醫療院所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附註: 一、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二、本院現職契約醫務行政人員(契約行政助理、契約醫務管理組員及契約醫務管理專員)不得參加應試,其他職類之現職契約人員須任現職滿一年以上者始得報考,並應檢附原服務單位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

聯絡方式

1.工作薪資: 依「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每月薪資本俸與工作獎金合計約新台幣37,070元(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試用3個月期間按70%核發)。 2.報名注意事項: (1) 報名日期:自114年02月21日起至114年2月27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 報名方式: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1121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採購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補給室契約醫務管理組員」字樣,審核資格合格者擇優通知考試,恕不退件。 3.報名應繳資料(以A4紙張影印或列印): (1) 報名表(報名表自行下載)。 (2) 自傳(格式不拘,500字以內,末頁請簽名)。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 (4) 畢業證書影本。 (5) 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 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則免)。 (7) 其他證件:如榮譽國民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 4.考試注意事項: (1) 考試方式:筆試60%與口試40%;總成績未達70分或其中一科分數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 (2) 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應試。 5.錄取通知方式:於臺北榮民總醫院網站公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6.聯絡人及電話:補給室林小姐(02)28712121轉67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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