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約用運動教練
| 公告日 | 114/02/21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20 ~ 114/03/0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
| 職稱 | 約用運動教練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校址: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80號) |
| 工作內容 | 除比照「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26條外,另訂如下: 一、依學校排定之培訓、輔導及比賽時間,實施選手之訓練活動。 二、參與各項體育研習訓練、活動及任務指派。 三、規劃辦理學校非上課時間(含寒暑假、週六、日及課後)運動訓練事項或比賽。 四、協助管理擊劍隊選手生活管理及推動各項業務。 五、依任務指派並協助輔導本校選手及銜接學校桃園高中之基訓站或績優選手之訓練。 六、協助發掘國小端優秀潛力選手。 七、協助本校推動體育各項業務。 |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籍國民。 二、需大學畢業並有體育署初級專任運動教練證照以上。 三、應具備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合格授證之擊劍各級別資格,且未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第2項及第6項情事之一者及未具有各級學校專任。 |
| 聯絡方式 | 詢問相關事宜請於上午8時至下午3時電洽學務處體育組,電話:03-4553494分機313、310。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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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0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職稱
約用運動教練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除比照「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26條外,另訂如下: 一、依學校排定之培訓、輔導及比賽時間,實施選手之訓練活動。 二、參與各項體育研習訓練、活動及任務指派。 三、規劃辦理學校非上課時間(含寒暑假、週六、日及課後)運動訓練事項或比賽。 四、協助管理擊劍隊選手生活管理及推動各項業務。 五、依任務指派並協助輔導本校選手及銜接學校桃園高中之基訓站或績優選手之訓練。 六、協助發掘國小端優秀潛力選手。 七、協助本校推動體育各項業務。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籍國民。 二、需大學畢業並有體育署初級專任運動教練證照以上。 三、應具備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合格授證之擊劍各級別資格,且未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第2項及第6項情事之一者及未具有各級學校專任。
聯絡方式
詢問相關事宜請於上午8時至下午3時電洽學務處體育組,電話:03-4553494分機313、310。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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