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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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20 ~ 114/03/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本分署本部 (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
工作內容 | 1、經建行政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3、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4、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5、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6、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4年3月3日(公告截止日)前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上傳照片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掃描檔,逾期恕不受理。 (二)應上傳附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學經歷證件。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敘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三)應徵人員如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而刻意隱瞞,或提供資料不實有偽造或變造者,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當事人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本分署擇優通知面談,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e-mail帳號,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職缺視成績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六)本分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七)連絡電話:04-25150855轉163李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0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經建行政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3、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4、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5、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6、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4年3月3日(公告截止日)前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上傳照片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掃描檔,逾期恕不受理。 (二)應上傳附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學經歷證件。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敘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三)應徵人員如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而刻意隱瞞,或提供資料不實有偽造或變造者,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當事人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本分署擇優通知面談,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e-mail帳號,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職缺視成績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六)本分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七)連絡電話:04-25150855轉163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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