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工程員

公告日 114/02/21
刊登起迄日 114/02/20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都市計畫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
工作內容 一、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農用證明等法令檢討及釋疑。 二、農企業法人承受耕地案件審查及耕地分割法令釋疑。 三、非都市土地分區調整及農地違規檢舉。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於114年4月1日止無受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包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任職地點為臺北地區。 五、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49)2347718廖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0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都市計畫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農用證明等法令檢討及釋疑。 二、農企業法人承受耕地案件審查及耕地分割法令釋疑。 三、非都市土地分區調整及農地違規檢舉。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於114年4月1日止無受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包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任職地點為臺北地區。 五、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49)2347718廖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