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幹事
公告日 | 114/02/21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20 ~ 114/02/2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文教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工作地址: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學務處體育組、衛生組相關行政業務。 (二)支援校內跨處室業務。 (三)協助校園碳盤查及永續循環校園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持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須滿10年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無特考特用轉調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注重行政倫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公務暨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六)具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七)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甄選報名相關事宜,請洽02-25333888分機261人事室翁主任;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5333888分機230學務處張主任。 (二)詳參附件簡章。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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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0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學務處體育組、衛生組相關行政業務。 (二)支援校內跨處室業務。 (三)協助校園碳盤查及永續循環校園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持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須滿10年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無特考特用轉調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注重行政倫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公務暨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六)具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七)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甄選報名相關事宜,請洽02-25333888分機261人事室翁主任;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5333888分機230學務處張主任。 (二)詳參附件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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