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中壢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
學務創新人員
公告日 | 114/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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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20 ~ 114/02/2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中壢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 |
職稱 | 學務創新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四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立中壢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320桃園市中壢區德育路36號)。 |
工作內容 | (1) 安全校園生活之促進、維護與危機管理。 (2) 學生發展與自我實現之促進。 (3) 公民教育之實踐與學習。 (4) 學務工作之創新與專業化。 (5)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詳細業務內容請參閱簡章及附件) |
資格條件 | (1) 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2) 溝通表達能力佳。 (3) 有服務熱忱。 (4)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5) 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6)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者或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7)未曾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者。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第2項及第6項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項規定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27日(星期四)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聯絡電話(03)4271627#901或902。人事室。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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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0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中壢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學務創新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四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 安全校園生活之促進、維護與危機管理。 (2) 學生發展與自我實現之促進。 (3) 公民教育之實踐與學習。 (4) 學務工作之創新與專業化。 (5)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詳細業務內容請參閱簡章及附件)
資格條件
(1) 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2) 溝通表達能力佳。 (3) 有服務熱忱。 (4)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5) 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6)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者或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7)未曾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者。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第2項及第6項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項規定情事者。
聯絡方式
1.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27日(星期四)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聯絡電話(03)4271627#901或902。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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