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中壢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
學務創新人員

公告日 114/02/21
刊登起迄日 114/02/20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中壢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學務創新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四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立中壢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320桃園市中壢區德育路36號)。
工作內容 (1) 安全校園生活之促進、維護與危機管理。 (2) 學生發展與自我實現之促進。 (3) 公民教育之實踐與學習。 (4) 學務工作之創新與專業化。 (5)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詳細業務內容請參閱簡章及附件)
資格條件 (1) 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2) 溝通表達能力佳。 (3) 有服務熱忱。 (4)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5) 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6)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者或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7)未曾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者。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第2項及第6項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項規定情事者。
聯絡方式 1.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27日(星期四)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聯絡電話(03)4271627#901或902。人事室。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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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0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中壢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學務創新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四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 安全校園生活之促進、維護與危機管理。 (2) 學生發展與自我實現之促進。 (3) 公民教育之實踐與學習。 (4) 學務工作之創新與專業化。 (5)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詳細業務內容請參閱簡章及附件)

資格條件

(1) 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2) 溝通表達能力佳。 (3) 有服務熱忱。 (4)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5) 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6)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者或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7)未曾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者。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第2項及第6項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項規定情事者。

聯絡方式

1.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27日(星期四)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聯絡電話(03)4271627#901或902。人事室。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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