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科員

公告日 114/02/21
刊登起迄日 114/02/20 ~ 114/03/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捷運古亭站3號出口,步行3分鐘即達,交通便利)
工作內容 1.推動中小微企業數位轉型及人培補助。 2.強化地方網絡功能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位。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經建行政職系職務任用資格者。 3.工作認真負責,主動積極且具服務熱忱。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有關限制轉調或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 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者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6.最近5年獎懲令7.外語能力證明(如無,免附)】。 3. 請至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網頁(http://www.moeasmea.gov.tw下載專區/其他)下載「本署職缺甄選人員基本資料表」,填妥後於114年3月6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敘明「○○○應徵輔導組科員」。 4. 本職缺將就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未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3月31日出缺(出缺日期仍以人員實際異動情形為準)。 7. 報名人員所附相關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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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0 ~ 114/03/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推動中小微企業數位轉型及人培補助。 2.強化地方網絡功能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位。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經建行政職系職務任用資格者。 3.工作認真負責,主動積極且具服務熱忱。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有關限制轉調或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 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者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6.最近5年獎懲令7.外語能力證明(如無,免附)】。 3. 請至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網頁(http://www.moeasmea.gov.tw下載專區/其他)下載「本署職缺甄選人員基本資料表」,填妥後於114年3月6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敘明「○○○應徵輔導組科員」。 4. 本職缺將就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未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3月31日出缺(出缺日期仍以人員實際異動情形為準)。 7. 報名人員所附相關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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