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小船駕駛

公告日 113/11/13
刊登起迄日 113/11/13 ~ 113/1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職稱 小船駕駛
職系
職等 駕駛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
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湖面及陸域巡查。2.船舶及碼頭之清潔、保養、維護及浮動碼頭視水位遷移。 3.颱風期間留守船舶防汛警戒。4.助船隻零件修繕採購及經費核銷。5.協助風景區委外經營 販賣據點及飲食餐廳電錶抄錄。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五)具有動力小船駕駛執照。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1)工友履歷表1份(含2吋脫帽半身照片)、(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以上資料請依序裝訂,並於113年12月12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分署燕巢辦公區(824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小船駕駛」,逾期不予受理。(聯絡人:秘書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7-6166137轉1702) 2.、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 3、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 4.本職缺預估114年1月16日出缺。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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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3 ~ 113/1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職稱

小船駕駛

職系

職等

駕駛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湖面及陸域巡查。2.船舶及碼頭之清潔、保養、維護及浮動碼頭視水位遷移。 3.颱風期間留守船舶防汛警戒。4.助船隻零件修繕採購及經費核銷。5.協助風景區委外經營 販賣據點及飲食餐廳電錶抄錄。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五)具有動力小船駕駛執照。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1)工友履歷表1份(含2吋脫帽半身照片)、(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以上資料請依序裝訂,並於113年12月12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分署燕巢辦公區(824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小船駕駛」,逾期不予受理。(聯絡人:秘書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7-6166137轉1702) 2.、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 3、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 4.本職缺預估114年1月16日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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