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約僱科員

公告日 114/02/22
刊登起迄日 114/02/21 ~ 114/02/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職稱 約僱科員
職系
職等 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約僱期間:自實際代理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本約僱職缺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約僱人員無條件解職)。
工作內容 (一) 辦理人員獎懲考核、差勤、退休撫卹及待遇福利等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歷畢業。 二、具有約僱人事人員工作經歷1年以上者。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Internet)及網路操作等資訊能力。 四、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僱用後發現其於僱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聯絡方式 一、自114年2月21日(星期五)起至114年2月28日(星期五)止,郵寄報名或線上報名。 二、郵寄報名者,請將有關證件及書面資料於114年2月28日(星期五)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館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郵遞區號111013),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事室科員』,(以本館收件簽收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請儘早投寄)。應繳驗表件如下: 報名表、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www.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送件逾期、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另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表1,請務必附簡要自傳及於「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否則視為證件不齊),並請貼妥最近六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約僱人事人員工作經歷1年以上證明影本。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等,無則免附)。 (六)切結書(附表2)。 (七)具結書(附表3)。 三、線上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約僱人事人員工作經歷1年以上證明影本、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等,無則免附)切結書、具結書(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www.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檢附資料不全視為資格不符,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電洽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8314551轉10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1 ~ 114/02/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職稱

約僱科員

職系

職等

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人員獎懲考核、差勤、退休撫卹及待遇福利等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歷畢業。 二、具有約僱人事人員工作經歷1年以上者。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Internet)及網路操作等資訊能力。 四、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僱用後發現其於僱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聯絡方式

一、自114年2月21日(星期五)起至114年2月28日(星期五)止,郵寄報名或線上報名。 二、郵寄報名者,請將有關證件及書面資料於114年2月28日(星期五)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館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郵遞區號111013),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事室科員』,(以本館收件簽收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請儘早投寄)。應繳驗表件如下: 報名表、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www.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送件逾期、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另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表1,請務必附簡要自傳及於「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否則視為證件不齊),並請貼妥最近六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約僱人事人員工作經歷1年以上證明影本。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等,無則免附)。 (六)切結書(附表2)。 (七)具結書(附表3)。 三、線上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約僱人事人員工作經歷1年以上證明影本、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等,無則免附)切結書、具結書(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www.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檢附資料不全視為資格不符,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電洽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8314551轉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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