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2/22
刊登起迄日 114/02/21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230薪點(月支報酬31,05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工作內容 1. 本局公文校對、發文作業(含缺失記錄、提報文書品質改善會議資料)及發文報表產製。 2. 本局印信及套印管理業務。 3. 本局電話分機表修正作業。 4. 本室加班費核算。 5. 召開本室室務會議。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 工作積極細心,諳一般電腦操作技能。 3. 曾擔任機關文書檔案管理或收發文工作者予以加分。
聯絡方式 1. 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學經歷證件等影本各1份,如曾擔任機關文書檔案管理或收發文工作者,請檢附相關工作證明影本,於114年3月3日(星期一)前郵寄或親送至本局秘書室(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人員』職務,亦得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務必致秘書室張先生(02-25702330分機6155)確認收件情形。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 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並以遞補相同職務列等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準;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3. 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秘書室張先生(02-25702330轉分機6155)。 4. 應徵者無法依本局通知面試時間準時參加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5. 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 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綜合行政職系職缺人員報到(預估114年3月31日)前1日或代理原因消失之日止。 2. 月報支報酬計新臺幣31,050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1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230薪點(月支報酬31,05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本局公文校對、發文作業(含缺失記錄、提報文書品質改善會議資料)及發文報表產製。 2. 本局印信及套印管理業務。 3. 本局電話分機表修正作業。 4. 本室加班費核算。 5. 召開本室室務會議。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 工作積極細心,諳一般電腦操作技能。 3. 曾擔任機關文書檔案管理或收發文工作者予以加分。

聯絡方式

1. 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學經歷證件等影本各1份,如曾擔任機關文書檔案管理或收發文工作者,請檢附相關工作證明影本,於114年3月3日(星期一)前郵寄或親送至本局秘書室(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人員』職務,亦得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務必致秘書室張先生(02-25702330分機6155)確認收件情形。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 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並以遞補相同職務列等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準;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3. 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秘書室張先生(02-25702330轉分機6155)。 4. 應徵者無法依本局通知面試時間準時參加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5. 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 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綜合行政職系職缺人員報到(預估114年3月31日)前1日或代理原因消失之日止。 2. 月報支報酬計新臺幣3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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