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暫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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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21 ~ 114/02/2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職稱 | 暫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暫僱5等280薪點,薪資37,800元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24樓。 |
工作內容 | 1.辦理不動產經紀業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含重劃相關作業)。 |
資格條件 | 1.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相關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並能視業務需要加班。 3.具地政相關實務經驗(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熟悉地政整合資訊系統操作及應用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14條情事者。 (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
聯絡方式 |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3,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地價科5等暫僱人員」: 1.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地價科5等暫僱人員」)。 2. 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其他專業證照。 5. 工作經歷證明。 6. 上述影本請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二、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暫僱人員
114/02/03~11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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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1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暫僱5等280薪點,薪資37,800元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不動產經紀業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含重劃相關作業)。
資格條件
1.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相關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並能視業務需要加班。 3.具地政相關實務經驗(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熟悉地政整合資訊系統操作及應用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14條情事者。 (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3,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地價科5等暫僱人員」: 1.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地價科5等暫僱人員」)。 2. 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其他專業證照。 5. 工作經歷證明。 6. 上述影本請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二、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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