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
辦事員
| 公告日 | 114/02/22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21 ~ 114/03/0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總統府 |
| 職稱 | 辦事員 |
| 職系 | 會計審計 |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
| 工作內容 |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悉主計法規、內部審核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府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 二、依業務實際需要擇優通知來府面談,並增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本職缺應徵履歷資料僅供內部甄選作業使用,並於甄選案核定後銷毀之,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聯絡人:(02)23206675林小姐([email protected])。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2/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1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總統府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悉主計法規、內部審核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府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 二、依業務實際需要擇優通知來府面談,並增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本職缺應徵履歷資料僅供內部甄選作業使用,並於甄選案核定後銷毀之,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聯絡人:(02)23206675林小姐([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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