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助理員

公告日 113/11/13
刊登起迄日 113/11/12 ~ 113/11/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大溪區復興路一段1097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轄管範圍綠美化及公共服務設施維護採購業務。 二、預算控管及各項綜合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現敘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經建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公務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作業,意者請於113年11月19日(星期二 )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開放本處調閱。 2.另將下列應檢附證明文件依序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專業證照。 二、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如需檢還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並書名收件人及住址)。經甄試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並依有關規定辦理。本職缺經面試後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至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同列職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人員須俟商調及派代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若遇未能完成商調情事,則取消錄取資格。 四、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本案聯絡電話03-3946061分機173黃主任;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03-3821678王站長。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2 ~ 113/11/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轄管範圍綠美化及公共服務設施維護採購業務。 二、預算控管及各項綜合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現敘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經建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公務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作業,意者請於113年11月19日(星期二 )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開放本處調閱。 2.另將下列應檢附證明文件依序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專業證照。 二、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如需檢還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並書名收件人及住址)。經甄試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並依有關規定辦理。本職缺經面試後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至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同列職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人員須俟商調及派代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若遇未能完成商調情事,則取消錄取資格。 四、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本案聯絡電話03-3946061分機173黃主任;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03-3821678王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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