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西港國民中學
管理員

公告日 114/02/24
刊登起迄日 114/02/24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立西港國民中學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臺南市立西港國民中學(臺南市西港區文化路41號)
工作內容 工作項目: 1.各項文書校對、用印,印信典守及撰稿事項及辦理公文公告收發、登記、分辦,繕校、稽催及檔案管理等事項。 2.全校性會議、校務會議,行政會議等會議之擬辦及紀錄編造及辦理研考、綜合性業務、校史(大事記)記載整理行事曆彙編及其他文書業務。 3.家長會、校友會相關業務。 4.協辦財產管理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檢具文件: 一、請檢附:1.身分證正、反面。2.最近一次派令。3.歷任銓敘部審定函。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8年至112年)、獎懲明細資料(109年2月至114年2月)。7.終身學習時數明細(109年2月至114年2月)。8.英檢證書、政府採購證照(無則免附)。9.如具身心障礙證明,請併同檢附。 二、採線上報名,請應徵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個人簡要自述務必登打,路徑:我的履歷→個人簡要自述→個人簡要自述登打作業,並請上傳個人照片),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前開資料依序合併,以”正本”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三、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五、甄選方式:採學經歷證明審查40%和口試60%二種方式辦理。正取1名、至多備取2名,甄選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若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均未達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 六、預計於3月6日公告資格合格名單及甄選時間於本校校網並另以電話通知。另請依排定甄選時間前20分鐘抵達本校指定場地,未按排定時間或未到場者以棄權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參加甄選面試者請持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 七、錄取公告: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ccept.aspx?nsub=K0A410)錄取公告查詢,另以電話通知正取錄取人員,未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 八、報名人員之應徵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九、錄取人員報到時,請依職業安全法檢附體格檢查表。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或限制轉調之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忱、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4.具財產管理經驗,持有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5.具工作熱誠及溝通協調能力,能積極主動配合學校執行公務,注重行政倫理及團隊合作。 6.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 Word、Excel、網際網路應用及公文處理知能。 7.英語檢定測驗初級以上通過者尤佳。 8.留職停薪之報考人員如符合報名資格准予報考,惟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回職復薪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聯絡方式 徐鼎堯 06-7952071分機130(人事室) 或 洪主任 06-7952071分機166(總務處)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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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4 ~ 114/03/03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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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西港國民中學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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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1.各項文書校對、用印,印信典守及撰稿事項及辦理公文公告收發、登記、分辦,繕校、稽催及檔案管理等事項。 2.全校性會議、校務會議,行政會議等會議之擬辦及紀錄編造及辦理研考、綜合性業務、校史(大事記)記載整理行事曆彙編及其他文書業務。 3.家長會、校友會相關業務。 4.協辦財產管理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檢具文件: 一、請檢附:1.身分證正、反面。2.最近一次派令。3.歷任銓敘部審定函。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8年至112年)、獎懲明細資料(109年2月至114年2月)。7.終身學習時數明細(109年2月至114年2月)。8.英檢證書、政府採購證照(無則免附)。9.如具身心障礙證明,請併同檢附。 二、採線上報名,請應徵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個人簡要自述務必登打,路徑:我的履歷→個人簡要自述→個人簡要自述登打作業,並請上傳個人照片),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前開資料依序合併,以”正本”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三、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五、甄選方式:採學經歷證明審查40%和口試60%二種方式辦理。正取1名、至多備取2名,甄選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若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均未達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 六、預計於3月6日公告資格合格名單及甄選時間於本校校網並另以電話通知。另請依排定甄選時間前20分鐘抵達本校指定場地,未按排定時間或未到場者以棄權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參加甄選面試者請持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 七、錄取公告: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ccept.aspx?nsub=K0A410)錄取公告查詢,另以電話通知正取錄取人員,未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 八、報名人員之應徵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九、錄取人員報到時,請依職業安全法檢附體格檢查表。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或限制轉調之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忱、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4.具財產管理經驗,持有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5.具工作熱誠及溝通協調能力,能積極主動配合學校執行公務,注重行政倫理及團隊合作。 6.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 Word、Excel、網際網路應用及公文處理知能。 7.英語檢定測驗初級以上通過者尤佳。 8.留職停薪之報考人員如符合報名資格准予報考,惟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回職復薪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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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鼎堯 06-7952071分機130(人事室) 或 洪主任 06-7952071分機166(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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