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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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24 ~ 114/03/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公司登記組) |
工作內容 | 1.辦理公司登記文件查閱抄錄影印等事宜。 2.辦理簡易公司及分公司登記案件。 3.辦理工商憑證作業。 4.其他綜合性業務。 |
資格條件 | 領有記載有效期間之身心障礙證明者,並具備以下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各款情事。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限具身心障礙資格人員,薪點為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如遇行政院通案調整薪點折合率,逕以最新規定計之),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費用,試用1至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正式僱用;並於每年年終考核通過後予以續僱。 2.意者請於114年3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正反面)、畢業證書、公務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之pdf檔上傳(未上傳完整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備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本職缺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經查證提供不實資料者,不予面試或錄取。 4.錄取人員除另通知報到日期外,應於公告錄取結果1個月內報到,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署官網/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專區查閱。 5.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聯絡電話:02-23433300分機7604郭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2/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4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公司登記文件查閱抄錄影印等事宜。 2.辦理簡易公司及分公司登記案件。 3.辦理工商憑證作業。 4.其他綜合性業務。
資格條件
領有記載有效期間之身心障礙證明者,並具備以下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各款情事。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限具身心障礙資格人員,薪點為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如遇行政院通案調整薪點折合率,逕以最新規定計之),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費用,試用1至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正式僱用;並於每年年終考核通過後予以續僱。 2.意者請於114年3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正反面)、畢業證書、公務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之pdf檔上傳(未上傳完整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備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本職缺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經查證提供不實資料者,不予面試或錄取。 4.錄取人員除另通知報到日期外,應於公告錄取結果1個月內報到,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署官網/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專區查閱。 5.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聯絡電話:02-23433300分機7604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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