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
辦事員
公告日 | 114/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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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24 ~ 114/03/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審計部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審計部(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檔案管理工作。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至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限制調任之現職人員。 3.具服務熱忱、擅溝通協調及有總務工作經驗者尤佳,並須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具獨力作業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5.身心障礙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歡迎原住民族身分者應徵(請附身分證明,無者免附),請於114年3月3日(星期一)前,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請附證明)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2.另請於收件截止日前至「審計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audit.gov.tw/)/公告訊息/徵才訊息」本職缺項下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併同2千至3千字自傳(含家世、就學過程、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經過、任事經驗、現職工作概況、個人特長、志趣、生涯願景)一篇電子檔(請務必於第一頁註明撰寫人姓名),以電子郵件寄送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檢送應徵總務處辦事員資料」。 3.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應徵人員資料表、自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自傳審查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4.聯絡人:總務處(02)23977791陳科長;人事室(02)23977806林專員。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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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4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審計部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檔案管理工作。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至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限制調任之現職人員。 3.具服務熱忱、擅溝通協調及有總務工作經驗者尤佳,並須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具獨力作業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5.身心障礙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歡迎原住民族身分者應徵(請附身分證明,無者免附),請於114年3月3日(星期一)前,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請附證明)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2.另請於收件截止日前至「審計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audit.gov.tw/)/公告訊息/徵才訊息」本職缺項下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併同2千至3千字自傳(含家世、就學過程、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經過、任事經驗、現職工作概況、個人特長、志趣、生涯願景)一篇電子檔(請務必於第一頁註明撰寫人姓名),以電子郵件寄送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檢送應徵總務處辦事員資料」。 3.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應徵人員資料表、自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自傳審查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4.聯絡人:總務處(02)23977791陳科長;人事室(02)23977806林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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