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主計局
約聘資訊員

公告日 114/02/24
刊登起迄日 114/02/24 ~ 114/03/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防部主計局
職稱 約聘資訊員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聘用至聘用或1等至1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國軍同袍儲蓄會: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二段213號3樓、8樓及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等服務據點(依業務需要實施輪派)。
工作內容 資訊作業員:主機操作、系統(含網頁)維護、網路行銷、設備換裝、資訊安全及客戶關係服務及行政事務等相關作業,需配合輪值彈性工時上下班,以維資訊機房正常運作。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 2、進用單位之各級主管,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三、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款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違反國籍法規定。 6、為前款不得進用之人員。 四、學經歷: 1、具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教育部認可之同等學歷,並具四年以上程式設計或資訊相關工作經驗者。 2、檢附相關工作證明、專長證書、相關證照或相關上課證明(須了解DB2基礎操作指令、Windows基本架構及Linux基礎語法),以供辦理資格審查。 3、檢附具有COBOL相關工作經驗,或檢附COBOL課程上課證明者,列入特別加分項目核加總分2分。 五、體格檢查:須經地區軍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體格檢查,符合一般勞工體檢項目之體檢表(含一般檢驗項目、驗血3-4項、尿液檢查及 X 光攝影等正常),並於本中心通知錄取後,依通知報到日期繳交(報名截止日起前6個月體檢表均有效)。 六、以身心障礙身分報考,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具有就業能力者。
聯絡方式 項宛珠小姐:02-85099186、02-23116117#638257 相關資訊及題庫,請逕至國防部全球資訊網招聘專區下載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4 ~ 114/03/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防部主計局

職稱

約聘資訊員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聘用至聘用或1等至1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資訊作業員:主機操作、系統(含網頁)維護、網路行銷、設備換裝、資訊安全及客戶關係服務及行政事務等相關作業,需配合輪值彈性工時上下班,以維資訊機房正常運作。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 2、進用單位之各級主管,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三、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款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違反國籍法規定。 6、為前款不得進用之人員。 四、學經歷: 1、具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教育部認可之同等學歷,並具四年以上程式設計或資訊相關工作經驗者。 2、檢附相關工作證明、專長證書、相關證照或相關上課證明(須了解DB2基礎操作指令、Windows基本架構及Linux基礎語法),以供辦理資格審查。 3、檢附具有COBOL相關工作經驗,或檢附COBOL課程上課證明者,列入特別加分項目核加總分2分。 五、體格檢查:須經地區軍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體格檢查,符合一般勞工體檢項目之體檢表(含一般檢驗項目、驗血3-4項、尿液檢查及 X 光攝影等正常),並於本中心通知錄取後,依通知報到日期繳交(報名截止日起前6個月體檢表均有效)。 六、以身心障礙身分報考,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具有就業能力者。

聯絡方式

項宛珠小姐:02-85099186、02-23116117#638257 相關資訊及題庫,請逕至國防部全球資訊網招聘專區下載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