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技正

公告日 114/02/24
刊登起迄日 114/02/24 ~ 114/03/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職稱 技正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數位服務組: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20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軟體、資訊服務相關產業發展之規劃、輔導與推動業務。 (二)辦理軟體、資訊服務產業發展法規訂定及研修。 (三)辦理產業數位轉型相關業務之規劃、輔導與推動業務。 (四)辦理數位相關產業創新研發補助、規劃及推動輔導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 7 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調任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資訊或產業合作推動經驗或採購證照者尤佳。 (四)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具專案規劃管理或輔導/補助產業之相關業 務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 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3月6日(星期四)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如有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並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如有相關疑義請洽以下人員:(1) 報名事宜: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272)。(2) 工作內容:巫先生(聯絡電話:02-2380-801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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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4 ~ 114/03/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職稱

技正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軟體、資訊服務相關產業發展之規劃、輔導與推動業務。 (二)辦理軟體、資訊服務產業發展法規訂定及研修。 (三)辦理產業數位轉型相關業務之規劃、輔導與推動業務。 (四)辦理數位相關產業創新研發補助、規劃及推動輔導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 7 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調任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資訊或產業合作推動經驗或採購證照者尤佳。 (四)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具專案規劃管理或輔導/補助產業之相關業 務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 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3月6日(星期四)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如有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並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如有相關疑義請洽以下人員:(1) 報名事宜: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272)。(2) 工作內容:巫先生(聯絡電話:02-238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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