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牙醫師
公告日 | 114/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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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24 ~ 114/03/3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
職稱 | 牙醫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二)級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
工作內容 | 門診、會診、住院及其他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各大學牙醫學系以上畢業。 2.證照:牙醫師證書。 3.經歷:具相關臨床醫療業務經驗者佳。 4.具師(二)級醫事人員任用資格。 5.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檢附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牙醫師證書及畢業證書影本 (4)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在職證明書 (5)曾任公職者,請另附銓敘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非公職者亦須檢附近5年考核單(請向原機關人事單位申請) 2.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3.聯絡電話03-8358141#1213胡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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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4 ~ 114/03/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職稱
牙醫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二)級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門診、會診、住院及其他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各大學牙醫學系以上畢業。 2.證照:牙醫師證書。 3.經歷:具相關臨床醫療業務經驗者佳。 4.具師(二)級醫事人員任用資格。 5.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檢附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牙醫師證書及畢業證書影本 (4)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在職證明書 (5)曾任公職者,請另附銓敘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非公職者亦須檢附近5年考核單(請向原機關人事單位申請) 2.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3.聯絡電話03-8358141#1213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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