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
駕駛
| 公告日 | 113/11/11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0/09 ~ 113/11/2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 |
| 職稱 | 駕駛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臺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南巿中西區中山路 1 70 號 |
| 工作內容 | (一 )中型警備車、公務車駕駛及車輛清潔保養維護。 (二) 署內勤務支援、公文遞送及其他交辦事項。 本職缺依餉級薪點給薪加班費及其他所得另計 。 |
| 資格條件 | (一) 須為中央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 (二) 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領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優先錄取。 (三) 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 (四) 需公立醫院體檢合格。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及日期:自公告日起至 1 13 年 1 1 月 2 1 日止 ,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或專人送至臺南巿中西區中山路 1 70 號,封面註明 「參加駕駛甄選」。 (二)檢附證明文件: 1.填妥報名履歷表。 2.最近 3 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福部認可之醫療院所出具之體格檢查報告。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影本。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 7.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三)甄選方式:經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期通知面試甄選,擇優正取人員1 名、備取人員 1 名。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備取者後補期間為 6 個月,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有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或逕自本署網站(https://www.tnh.moj.gov.tw/)自行下載甄選簡章、報名履歷表及機關同意書等文件。 (四)聯絡人:總務科莊小姐,聯絡電話:(06)2282111 分機 702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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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0/09 ~ 113/1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
職稱
駕駛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中型警備車、公務車駕駛及車輛清潔保養維護。 (二) 署內勤務支援、公文遞送及其他交辦事項。 本職缺依餉級薪點給薪加班費及其他所得另計 。
資格條件
(一) 須為中央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 (二) 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領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優先錄取。 (三) 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 (四) 需公立醫院體檢合格。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及日期:自公告日起至 1 13 年 1 1 月 2 1 日止 ,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或專人送至臺南巿中西區中山路 1 70 號,封面註明 「參加駕駛甄選」。 (二)檢附證明文件: 1.填妥報名履歷表。 2.最近 3 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福部認可之醫療院所出具之體格檢查報告。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影本。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 7.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三)甄選方式:經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期通知面試甄選,擇優正取人員1 名、備取人員 1 名。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備取者後補期間為 6 個月,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有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或逕自本署網站(https://www.tnh.moj.gov.tw/)自行下載甄選簡章、報名履歷表及機關同意書等文件。 (四)聯絡人:總務科莊小姐,聯絡電話:(06)2282111 分機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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