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2/25
刊登起迄日 114/02/24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總務處(202006 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
工作內容 (一)財產管理(含校地、校舍、場地租借)。 (二)校園小額零星工程、機電及消防設備修繕及維修聯繫、採購等。 (三)辦理電力及能源管理。 (四)辦理水力管理停水通報漏水處理。 (五)辦理冷氣卡、遙控器等管理、發放、收回及統計。 (六)協辦庶務組綜合業務。 (七)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報酬: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惟未扣勞保、健保及勞退等各項自付額)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情事之一者。 (二)無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四)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本校新進約僱職務代理人,應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予以考評,考評成績及格者,予以續僱;考評成績不及格者,終止僱用契約。
聯絡方式 報名資訊:請擇其中一項方式報名即可 (一) 郵寄方式報名(親自報名不予受理),意者請將報名應繳驗資料及證件影本於114年3月3日(星期一)前寄達「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202006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信封上並請註名「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電機工程職系技士職缺)」。寄達係以本校收件日期章戳為憑,請應徵者自行估算郵寄送達本校時間,逾期寄達本校者,不予受理。另請於郵寄當日將履歷表電子檔電郵本室公務信箱([email protected]),以利資料彙整。 (二) 線上方式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上傳畢業證書電子檔,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工作經歷證明、專業證照)亦請檢附,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甄選資訊 (一)方式:面試。 (二)時間:符合資格條件者,將視所具資格條件、工作經驗及相關證照,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請務必於履歷表填寫可順利聯繫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地址),資格條件不符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獲通知應試者請攜帶身分證於所通知時間內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報到截止時間10分鐘即喪失應試資格;超過面試時間10分鐘即不得進場)。 (三)如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經基隆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日程順延,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另通知。 ※其他注意事項: (一)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如欲洽詢資格條件及薪資福利等事項,請洽本校人事室(02)24633655分機210(楊主任)、211(呂組員);如欲洽詢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00(總務處王主任) (三)本校人事室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4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一)財產管理(含校地、校舍、場地租借)。 (二)校園小額零星工程、機電及消防設備修繕及維修聯繫、採購等。 (三)辦理電力及能源管理。 (四)辦理水力管理停水通報漏水處理。 (五)辦理冷氣卡、遙控器等管理、發放、收回及統計。 (六)協辦庶務組綜合業務。 (七)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報酬: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惟未扣勞保、健保及勞退等各項自付額)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情事之一者。 (二)無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四)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本校新進約僱職務代理人,應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予以考評,考評成績及格者,予以續僱;考評成績不及格者,終止僱用契約。

聯絡方式

報名資訊:請擇其中一項方式報名即可 (一) 郵寄方式報名(親自報名不予受理),意者請將報名應繳驗資料及證件影本於114年3月3日(星期一)前寄達「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202006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信封上並請註名「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電機工程職系技士職缺)」。寄達係以本校收件日期章戳為憑,請應徵者自行估算郵寄送達本校時間,逾期寄達本校者,不予受理。另請於郵寄當日將履歷表電子檔電郵本室公務信箱([email protected]),以利資料彙整。 (二) 線上方式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上傳畢業證書電子檔,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工作經歷證明、專業證照)亦請檢附,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甄選資訊 (一)方式:面試。 (二)時間:符合資格條件者,將視所具資格條件、工作經驗及相關證照,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請務必於履歷表填寫可順利聯繫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地址),資格條件不符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獲通知應試者請攜帶身分證於所通知時間內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報到截止時間10分鐘即喪失應試資格;超過面試時間10分鐘即不得進場)。 (三)如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經基隆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日程順延,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另通知。 ※其他注意事項: (一)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如欲洽詢資格條件及薪資福利等事項,請洽本校人事室(02)24633655分機210(楊主任)、211(呂組員);如欲洽詢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00(總務處王主任) (三)本校人事室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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