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2/25
刊登起迄日 114/02/24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糧署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農業部農糧署中興辦公區(54044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8號)
工作內容 1.花東地區及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公共建設計畫(含促進民間參與)、社會發展計畫、低度開發國家貿易事宜等。 2.農糧管理計畫、農發基金、花東基金、離島基金等計畫之審查,及農糧管理計畫研提制度及系統之管理。 3.各組、室(科)業務彙辦。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或大專以上農業或生物或經濟或貿易相關科系畢業。 2.具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雇用身心障礙者)。 3.曾於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 通訊地址:54044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8號 農業部農糧署人事室收。 聯絡電話:(049)2332380分機1163。 二、檢附履歷表(包括學歷、工作經歷、自傳、專長及日、夜間聯絡電話等)並黏貼兩吋正面半身相片一張、學經歷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資料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企劃組職務代理人)。 三、期限:民國114年3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經書面資料審查,符合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人數若超過5人,依檢送文件內容擇優5名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附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職務為提列114年身障特考職缺之職務代理,代理期間自通知到職日至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聘,月支薪酬為280薪點(37,800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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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4/02/09~1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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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4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糧署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內容

1.花東地區及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公共建設計畫(含促進民間參與)、社會發展計畫、低度開發國家貿易事宜等。 2.農糧管理計畫、農發基金、花東基金、離島基金等計畫之審查,及農糧管理計畫研提制度及系統之管理。 3.各組、室(科)業務彙辦。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或大專以上農業或生物或經濟或貿易相關科系畢業。 2.具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雇用身心障礙者)。 3.曾於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 通訊地址:54044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8號 農業部農糧署人事室收。 聯絡電話:(049)2332380分機1163。 二、檢附履歷表(包括學歷、工作經歷、自傳、專長及日、夜間聯絡電話等)並黏貼兩吋正面半身相片一張、學經歷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資料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企劃組職務代理人)。 三、期限:民國114年3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經書面資料審查,符合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人數若超過5人,依檢送文件內容擇優5名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附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職務為提列114年身障特考職缺之職務代理,代理期間自通知到職日至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聘,月支薪酬為280薪點(3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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