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大勇國民小學
助理輔導員
公告日 | 114/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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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24 ~ 114/03/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八德區大勇國民小學 |
職稱 | 助理輔導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資位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八德區自強街60號 |
工作內容 | (一) 依學校規劃之學生所需協助內容包含生活適應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等確實提供服務。 (二) 依學校規劃之工作時間表,確實到學生班級提供服務。 (三) 各項協助策略均須經學生個案會議討論與確認,並由導師或輔導老師指導與示範後始得以執行。 (四)每日至輔導室填寫服務紀錄(工作內容與行為觀察記錄不可空白)。 |
資格條件 | 一、若為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二、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 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三、進用之助理人員應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 四、以有輔導或特教相關資歷或曾參加相關研習達36小時(含)以上者為優。 五、品德優良,服務熱心,具有愛心及耐心,願意照顧學生者。 |
聯絡方式 | 3622017轉611 特教組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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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4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八德區大勇國民小學
職稱
助理輔導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資位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依學校規劃之學生所需協助內容包含生活適應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等確實提供服務。 (二) 依學校規劃之工作時間表,確實到學生班級提供服務。 (三) 各項協助策略均須經學生個案會議討論與確認,並由導師或輔導老師指導與示範後始得以執行。 (四)每日至輔導室填寫服務紀錄(工作內容與行為觀察記錄不可空白)。
資格條件
一、若為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二、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 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三、進用之助理人員應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 四、以有輔導或特教相關資歷或曾參加相關研習達36小時(含)以上者為優。 五、品德優良,服務熱心,具有愛心及耐心,願意照顧學生者。
聯絡方式
3622017轉611 特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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