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稅務員

公告日 114/02/25
刊登起迄日 114/02/25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職稱 稅務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2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綜所遺贈稅組】
工作內容 1.遺產稅收件、審查及核定。 2.逾期未申報及通報案件之調查、核定。 3.核定案件之更正、撤銷。 4.各項列管案件之追查。 5.遺產稅稽徵業務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6.遺產稅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7.行政救濟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財稅金融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規定情事者。 3. 具遺產稅審查及遺產稅法令行政業務經驗1年以上及行政救濟業務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4. 具公文寫作能力、文書處理及熟悉WORD、EXCEL、OPEN OFFICE等相關文書軟體。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請填具自傳及確認履歷內容無誤後,授權同意本局調閱履歷。另請上傳英語能力檢定或相關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若有疑問,請洽:(02)2311-3711分機2711 蔡先生。 2.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 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2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甄選成績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5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職稱

稅務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遺產稅收件、審查及核定。 2.逾期未申報及通報案件之調查、核定。 3.核定案件之更正、撤銷。 4.各項列管案件之追查。 5.遺產稅稽徵業務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6.遺產稅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7.行政救濟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財稅金融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規定情事者。 3. 具遺產稅審查及遺產稅法令行政業務經驗1年以上及行政救濟業務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4. 具公文寫作能力、文書處理及熟悉WORD、EXCEL、OPEN OFFICE等相關文書軟體。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請填具自傳及確認履歷內容無誤後,授權同意本局調閱履歷。另請上傳英語能力檢定或相關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若有疑問,請洽:(02)2311-3711分機2711 蔡先生。 2.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 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2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甄選成績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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