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羅東鎮北成國民小學
組長
公告日 | 113/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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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2 ~ 113/11/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羅東鎮北成國民小學 |
職稱 | 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羅東鎮北成國民小學(宜蘭縣羅東鎮北成路一段125號)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各項事務章則之擬訂。 (二) 辦理校舍及設施之管理維護、修繕及場地開放;校園各項公共設施安全檢查及保險;規劃及監督校舍建築及整修。 (三) 校園建築物安全檢查、消防、用電安全、校舍管理、場地借用等事宜。 (四) 管理及分配工友及約用人員工作事項;學校門禁管理及安全防護;督導校園環境綠美化工作;設備與辦公用品採購、分發使用及登記事項。 (五) 擔任防火管理人,規劃防火、防災及災民安置業務;經管物品出借、收回。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具綜合行政職系,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於任用前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 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 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五) 有學校事務組長經歷或具身心障礙身份者尤佳。 (六) 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3年12月2日出缺),屆時如因故無法出缺,本校保有取消甄補之權利。 (二) 現職人員報名:(以下2步驟均完成才算報名成功) 1.線上應徵:請於113年11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上傳資料:(1)國民身份證正反面(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4)公務人員現職派令(5)最近1筆銓審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8)採購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等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請將上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並上傳「事求人」網站,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三) 非現職人員報名: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簡要自述)及(1)國民身份證正反面(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4)公務人員現職派令(5)最近1筆銓審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8)採購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等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郵送達時間為主)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本校人事詹小姐([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姓名)報名事務組長甄選)並請於傳送後20分鐘內致電確認03-951-2626分機601),以免影響權益。 (四) 報名資料將先行審查,本職缺經初審(書面審查)資格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符需求者不另行通知且恕不退件。 (五) 甄選日期及方式:本校將另行以電話通知甄試日期及時間;甄選採面試進行,時間約20分鐘。(佔總成績100%)。 (六) 本職缺列正取1名,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並視徵才情形得列候補2名,甄選成績未達80分且不符本校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候補),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退件與函復。 (七) 本校將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及「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等相關規定,逕行查閱報名人員是否有性侵害犯罪紀錄或不適任教育人員之情事;錄取人員如經查閱有性侵害犯罪紀錄或不適任教育人員之情事者,其錄取資格應予註銷,由備取人員遞補,原錄取人員不得異議。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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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2 ~ 113/11/19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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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羅東鎮北成國民小學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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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各項事務章則之擬訂。 (二) 辦理校舍及設施之管理維護、修繕及場地開放;校園各項公共設施安全檢查及保險;規劃及監督校舍建築及整修。 (三) 校園建築物安全檢查、消防、用電安全、校舍管理、場地借用等事宜。 (四) 管理及分配工友及約用人員工作事項;學校門禁管理及安全防護;督導校園環境綠美化工作;設備與辦公用品採購、分發使用及登記事項。 (五) 擔任防火管理人,規劃防火、防災及災民安置業務;經管物品出借、收回。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綜合行政職系,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於任用前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 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 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五) 有學校事務組長經歷或具身心障礙身份者尤佳。 (六) 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3年12月2日出缺),屆時如因故無法出缺,本校保有取消甄補之權利。 (二) 現職人員報名:(以下2步驟均完成才算報名成功) 1.線上應徵:請於113年11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上傳資料:(1)國民身份證正反面(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4)公務人員現職派令(5)最近1筆銓審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8)採購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等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請將上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並上傳「事求人」網站,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三) 非現職人員報名: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簡要自述)及(1)國民身份證正反面(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4)公務人員現職派令(5)最近1筆銓審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8)採購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等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郵送達時間為主)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本校人事詹小姐([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姓名)報名事務組長甄選)並請於傳送後20分鐘內致電確認03-951-2626分機601),以免影響權益。 (四) 報名資料將先行審查,本職缺經初審(書面審查)資格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符需求者不另行通知且恕不退件。 (五) 甄選日期及方式:本校將另行以電話通知甄試日期及時間;甄選採面試進行,時間約20分鐘。(佔總成績100%)。 (六) 本職缺列正取1名,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並視徵才情形得列候補2名,甄選成績未達80分且不符本校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候補),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退件與函復。 (七) 本校將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及「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等相關規定,逕行查閱報名人員是否有性侵害犯罪紀錄或不適任教育人員之情事;錄取人員如經查閱有性侵害犯罪紀錄或不適任教育人員之情事者,其錄取資格應予註銷,由備取人員遞補,原錄取人員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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