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2/25
刊登起迄日 114/02/25 ~ 114/03/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環境部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政風處)。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廉政宣導及社會參與業務。 (二) 辦理陽光法案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三) 辧理採購監辦業務。 (四) 辦理機關安全維護業務 (五)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政風相關工作經歷2年(含)以上者。 (二) 法律相關系所畢業或具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尤佳。 (三) 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考量。 (四) 本職務係辦理本部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所留業務,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暫訂於114年7月25日)即予解聘。
聯絡方式 (一) 應備資料: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工作經歷證明。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採購人員專業證照、資訊相關證照或身心障礙證明等)。 (二) 線上應徵: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 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 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部公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328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4萬4,280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35元)。 (五) 本部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至多 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 聯絡人:政風處陳雅菁小姐,聯絡電話:02-23117722#222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5 ~ 114/03/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環境部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廉政宣導及社會參與業務。 (二) 辦理陽光法案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三) 辧理採購監辦業務。 (四) 辦理機關安全維護業務 (五)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政風相關工作經歷2年(含)以上者。 (二) 法律相關系所畢業或具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尤佳。 (三) 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考量。 (四) 本職務係辦理本部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所留業務,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暫訂於114年7月25日)即予解聘。

聯絡方式

(一) 應備資料: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工作經歷證明。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採購人員專業證照、資訊相關證照或身心障礙證明等)。 (二) 線上應徵: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 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 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部公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328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4萬4,280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35元)。 (五) 本部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至多 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 聯絡人:政風處陳雅菁小姐,聯絡電話:02-2311772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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