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立竹田國民中學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2/26
刊登起迄日 114/02/26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立竹田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屏東縣立竹田國民中學
工作內容 1.辦理本校衛生保健安全暨護理工作、緊急救護、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專門職業之護理師證書。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4.熟諳電腦文書軟體操作。 5.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義務。
聯絡方式 1.應徵人員請於114年3月3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聯繫電話、學歷、經歷、專長等)及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護理師證照、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義務證明等影本,親送或郵寄屏東縣立竹田國民中學(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龍南路26號),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缺。 2.資格符合者本校採資歷審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本校恕不通知及退件,如欲退件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3.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即予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連絡電話:08-7792024轉16,紀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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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6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立竹田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1.辦理本校衛生保健安全暨護理工作、緊急救護、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專門職業之護理師證書。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4.熟諳電腦文書軟體操作。 5.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義務。

聯絡方式

1.應徵人員請於114年3月3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聯繫電話、學歷、經歷、專長等)及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護理師證照、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義務證明等影本,親送或郵寄屏東縣立竹田國民中學(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龍南路26號),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缺。 2.資格符合者本校採資歷審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本校恕不通知及退件,如欲退件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3.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即予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連絡電話:08-7792024轉16,紀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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