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2/26
刊登起迄日 114/02/25 ~ 114/03/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清華大學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國立清華大學人事室(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工作內容 一、 兼任助理、學生團保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等相關業務。 二、 學校人事綜合性行政業務及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等。
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學歷。 二、 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會議紀錄撰寫、帳務管理。 三、 個性積極、細心、負責任、肯學習、工作效率佳、溝通能力佳。 四、 具學校行政或人事業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聘  期】: 一、 自實際到職日起(以實際通知上班日為準)至115年3月30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代理原因消滅,職務代理人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二、 依實際到職日敘薪,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若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終止契約。 【薪資待遇】:依本校僱用職務代理人處理原則之敘薪規定(職務代理人薪資訂定統一標準,不予採計其他工作年資提敘薪級,依本校校聘人員報酬標準表大學第1級敘薪:目前為35,750元/月)。 【應徵資料】: 一、履歷表(請填送附件:本校人事室甄選職務代理人履歷表)。 二、大學以上學歷證明。 三、其他有利之證明資料(如服務證明、語言能力證明、證照資料等)。 【應徵方式】: 一、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5日(星期三)下午5時(以電子郵件寄件時間為準)前,將上述應徵資料之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 [email protected] (請將該應徵資料合成一個pdf檔,否則不予受理)。 二、 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人事室職務代理人_○○○(姓名)」,逾期恕不受理。 【甄選方式】: 一、 資料初審後,擇優以e-mail或電話通知初審合格者參加複(面)試,初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又本職缺如無合適人選,將延長公告截止日期。 二、 本職缺得視複(面)試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無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免列備取名單),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三、 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限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 【其他】: 一、 報名參加本次徵選者,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取得其基本資料並使用於本次甄選作業。 二、 報名者涉有本校契約進用人員工作規則第六條情事之一者,依規定不得進用。 三、 如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或來信洽詢:羅小姐,電話03-5715131分機3137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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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5 ~ 114/03/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清華大學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一、 兼任助理、學生團保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等相關業務。 二、 學校人事綜合性行政業務及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等。

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學歷。 二、 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會議紀錄撰寫、帳務管理。 三、 個性積極、細心、負責任、肯學習、工作效率佳、溝通能力佳。 四、 具學校行政或人事業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聘  期】: 一、 自實際到職日起(以實際通知上班日為準)至115年3月30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代理原因消滅,職務代理人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二、 依實際到職日敘薪,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若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終止契約。 【薪資待遇】:依本校僱用職務代理人處理原則之敘薪規定(職務代理人薪資訂定統一標準,不予採計其他工作年資提敘薪級,依本校校聘人員報酬標準表大學第1級敘薪:目前為35,750元/月)。 【應徵資料】: 一、履歷表(請填送附件:本校人事室甄選職務代理人履歷表)。 二、大學以上學歷證明。 三、其他有利之證明資料(如服務證明、語言能力證明、證照資料等)。 【應徵方式】: 一、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5日(星期三)下午5時(以電子郵件寄件時間為準)前,將上述應徵資料之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 [email protected] (請將該應徵資料合成一個pdf檔,否則不予受理)。 二、 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人事室職務代理人_○○○(姓名)」,逾期恕不受理。 【甄選方式】: 一、 資料初審後,擇優以e-mail或電話通知初審合格者參加複(面)試,初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又本職缺如無合適人選,將延長公告截止日期。 二、 本職缺得視複(面)試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無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免列備取名單),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三、 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限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 【其他】: 一、 報名參加本次徵選者,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取得其基本資料並使用於本次甄選作業。 二、 報名者涉有本校契約進用人員工作規則第六條情事之一者,依規定不得進用。 三、 如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或來信洽詢:羅小姐,電話03-5715131分機3137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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