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西區區公所
課員
| 公告日 | 114/02/26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25 ~ 114/03/04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嘉義市西區區公所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法制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嘉義市 |
| 工作地點 | 嘉義市 |
| 工作內容 | 1.辦理公所調解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有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特考特用制限轉調者。 |
| 聯絡方式 | 1.採線上報名,請於報名期限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務必先行檢查相片、簡要自述及表內各欄位均需填寫完整),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依序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 2.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3.電話05-2840850分機16,黃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2/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5 ~ 114/03/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市西區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公所調解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有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特考特用制限轉調者。
聯絡方式
1.採線上報名,請於報名期限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務必先行檢查相片、簡要自述及表內各欄位均需填寫完整),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依序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 2.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3.電話05-2840850分機16,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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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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