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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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26 ~ 114/03/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437007臺中市大甲區⺠權路52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民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自傳不可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上傳附件應包含下列文件(請合併成一筆PDF於「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 1.身分證明文件。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相關專長證照。 4.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普通重型機車駕照(無則免附)。 (三)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請注意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面試通知,如超過系統可通知時間則改以電話及email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除正取1名外,視情況得擇優增列2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五)聯絡電話:04-26872101分機411蔡小姐;工作問題請洽04-26872101分機200蔡課長。 (六)其他: 1.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請假人員請假期滿或銷假上班之前一日,應即無條件解雇)。 2.薪資:以5等280薪點標準支給(約為3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自付額)。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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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6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民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自傳不可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上傳附件應包含下列文件(請合併成一筆PDF於「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 1.身分證明文件。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相關專長證照。 4.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普通重型機車駕照(無則免附)。 (三)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請注意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面試通知,如超過系統可通知時間則改以電話及email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除正取1名外,視情況得擇優增列2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五)聯絡電話:04-26872101分機411蔡小姐;工作問題請洽04-26872101分機200蔡課長。 (六)其他: 1.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請假人員請假期滿或銷假上班之前一日,應即無條件解雇)。 2.薪資:以5等280薪點標準支給(約為3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自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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