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榮民總醫院
醫師

公告日 114/02/26
刊登起迄日 114/02/26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榮民總醫院
職稱 醫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至師(三)級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 1 號及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 1 巷 1 號
工作內容 1.復健科門診業務、住院會診、身心障礙鑑定、榮民輔具等相關醫療工作。 2.配合執行衛生福利部相關政策。 3.公文處理、文書處理、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2.完成教學醫院專科醫師訓練並取得復健專科醫師證書。 3.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具雙重國籍)。 4.具前述各項資格條件如甄試總成績相當時,依下列次序優先錄用: (1)具近五年以單一第一或通訊作者名義發表於 SCI、SSCI、IM 或 EI 期刊論文者。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請以掛號郵寄憑辦。 2.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符合條件者將另行通知甄試資訊,條件不合者應甄資料恕不退件。 應檢附資料: 1.屏東榮民總醫院外補甄選報名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復健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品德查詢同意書。 6.榮民(眷)證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 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辦理甄試(面試)。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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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6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榮民總醫院

職稱

醫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至師(三)級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1.復健科門診業務、住院會診、身心障礙鑑定、榮民輔具等相關醫療工作。 2.配合執行衛生福利部相關政策。 3.公文處理、文書處理、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2.完成教學醫院專科醫師訓練並取得復健專科醫師證書。 3.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具雙重國籍)。 4.具前述各項資格條件如甄試總成績相當時,依下列次序優先錄用: (1)具近五年以單一第一或通訊作者名義發表於 SCI、SSCI、IM 或 EI 期刊論文者。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請以掛號郵寄憑辦。 2.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符合條件者將另行通知甄試資訊,條件不合者應甄資料恕不退件。 應檢附資料: 1.屏東榮民總醫院外補甄選報名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復健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品德查詢同意書。 6.榮民(眷)證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 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辦理甄試(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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