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約聘人員

公告日 114/02/26
刊登起迄日 114/02/26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本分局秘書室(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工作內容 (一)文檔業務(包含案卷著錄、教育訓練活動、庫房紀錄演練、應用宣導及備品採購等)。 (二)檔案及政府資訊開放應用申請作業。 (三)協助休息站及淡江大橋管理中心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熟悉電腦文書軟體。 (三)具行政機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五)工作態度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請於「履歷填寫」填寫相關資料(含自傳),並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以下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且大小不超過10M):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可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3.專長證照影本。 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含工作內容尤佳)。 (二)本職缺為專員請假之職務代理人(約聘六等280薪點),僱用期限自即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倘請假人員提前銷假,則僱用期限至該請假人員恢復上班之前1日止,僱用期限屆滿即終止僱用契約,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由本分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並得擇優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聯絡電話:(02)86875173許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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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6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文檔業務(包含案卷著錄、教育訓練活動、庫房紀錄演練、應用宣導及備品採購等)。 (二)檔案及政府資訊開放應用申請作業。 (三)協助休息站及淡江大橋管理中心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熟悉電腦文書軟體。 (三)具行政機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五)工作態度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請於「履歷填寫」填寫相關資料(含自傳),並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以下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且大小不超過10M):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可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3.專長證照影本。 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含工作內容尤佳)。 (二)本職缺為專員請假之職務代理人(約聘六等280薪點),僱用期限自即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倘請假人員提前銷假,則僱用期限至該請假人員恢復上班之前1日止,僱用期限屆滿即終止僱用契約,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由本分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並得擇優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聯絡電話:(02)86875173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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