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古坑鄉公所
技士
公告日 | 114/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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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26 ~ 114/03/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古坑鄉公所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雲林縣 |
工作地點 | 雲林縣古坑鄉公所(雲林縣古坑鄉古坑村中山路40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檢附以下資料:1.現職派令、2.銓審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近三年考績通知書6. 相關專業證照及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 二、履歷表上資料請填寫完整(自傳部分勿空白),並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附件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得視需要擇優面試或訪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符合者不予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甄選除正取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四、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5)5826320分機110張課長,其餘問題請電(05)5826320分機231人事室黃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2/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6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古坑鄉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檢附以下資料:1.現職派令、2.銓審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近三年考績通知書6. 相關專業證照及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 二、履歷表上資料請填寫完整(自傳部分勿空白),並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附件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得視需要擇優面試或訪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符合者不予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甄選除正取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四、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5)5826320分機110張課長,其餘問題請電(05)5826320分機231人事室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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