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畜產試驗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2/27
刊登起迄日 114/02/26 ~ 114/03/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台南市新化區牧場112號
工作內容 一、執行豬舍現場飼育工作、操作管理、狀況排除及內外環境清潔整理。 二、配合執行計畫試驗相關工作項目,試驗數據收集與彙整輸入電腦。 三、協助試驗相關樣品分析工作。 四、主動發覺試驗過程問題,反應並尋求解決之途徑。 五、計畫相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甄試簡章暨報名表:請逕至本所網站(https://www.tlri.gov.tw)最新消息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 二、報名日期:自公告起至114年3月7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或親自報名,不受理電子郵件報名。 四、報名郵寄地點:應考人應於114年3月7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71246台南市新化區牧場112號畜產經營組四股劉先生 本甄試採面試方式辦理。 面試:佔100%。 一、儀態及表達能力。 二、見解與思考邏輯。 三、專業及特殊專長。 甄試日期:114年3月12日(星期三) 。 報到:當日上午8時30分至9時00分(地點於畜產經營組會議室) 。 面試:當日上午9時10分。 ※應帶資料及證件: 限貼有照片之國民身分證、駕照或健保IC卡。
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符合下列規定者: 為中華民國國民。 一、學歷不限,男女不拘。 二、不得兼職其他畜牧現場工作。 三、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及Power Point)。 四、本職缺須配合例假日出勤調整工時,工作時間採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之一,四週變形工時,每二週內至少應有2日之例假,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8日。(得依實際業務需要調整例假及休息日於週一至週五、採輪班制或彈性調整每日上下班時間)。
聯絡方式 畜產經營組四股,連絡人:劉先生,聯絡電話:06-5911211轉281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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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6 ~ 114/03/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執行豬舍現場飼育工作、操作管理、狀況排除及內外環境清潔整理。 二、配合執行計畫試驗相關工作項目,試驗數據收集與彙整輸入電腦。 三、協助試驗相關樣品分析工作。 四、主動發覺試驗過程問題,反應並尋求解決之途徑。 五、計畫相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甄試簡章暨報名表:請逕至本所網站(https://www.tlri.gov.tw)最新消息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 二、報名日期:自公告起至114年3月7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或親自報名,不受理電子郵件報名。 四、報名郵寄地點:應考人應於114年3月7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71246台南市新化區牧場112號畜產經營組四股劉先生 本甄試採面試方式辦理。 面試:佔100%。 一、儀態及表達能力。 二、見解與思考邏輯。 三、專業及特殊專長。 甄試日期:114年3月12日(星期三) 。 報到:當日上午8時30分至9時00分(地點於畜產經營組會議室) 。 面試:當日上午9時10分。 ※應帶資料及證件: 限貼有照片之國民身分證、駕照或健保IC卡。

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符合下列規定者: 為中華民國國民。 一、學歷不限,男女不拘。 二、不得兼職其他畜牧現場工作。 三、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及Power Point)。 四、本職缺須配合例假日出勤調整工時,工作時間採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之一,四週變形工時,每二週內至少應有2日之例假,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8日。(得依實際業務需要調整例假及休息日於週一至週五、採輪班制或彈性調整每日上下班時間)。

聯絡方式

畜產經營組四股,連絡人:劉先生,聯絡電話:06-5911211轉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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