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聘用專員(K466001、K466002)(預計114年4月1日後出缺)
公告日 | 114/02/27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26 ~ 114/03/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
職稱 | 聘用專員(K466001、K466002)(預計114年4月1日後出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
工作內容 | (一)工作項目:1.辦理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相關業務90%。2.協助相關行政工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3-3322101#6303,障福科簡小姐) (二)工作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待遇:月薪39,960元(6等2階)~50,760元(6等7階)。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以下工作經驗之一: 1.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 2.服務公務機關六個月以上。 (應檢附工作經歷相關服務證明資料)。 |
聯絡方式 | 1.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社會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4年3月6日下班前寄(送)達。 2.請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應徵人員簡歷表,下載空白簡歷表並填寫,隨同簡歷表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如為國外學歷或文件,須檢附中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文件),所附證明資料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聘用專員K466001、K466002(障福科)」),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3.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2名,備取4名候用,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4.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5.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42許小姐。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6 ~ 114/03/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聘用專員(K466001、K466002)(預計114年4月1日後出缺)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工作項目:1.辦理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相關業務90%。2.協助相關行政工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3-3322101#6303,障福科簡小姐) (二)工作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待遇:月薪39,960元(6等2階)~50,760元(6等7階)。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以下工作經驗之一: 1.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 2.服務公務機關六個月以上。 (應檢附工作經歷相關服務證明資料)。
聯絡方式
1.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社會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4年3月6日下班前寄(送)達。 2.請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應徵人員簡歷表,下載空白簡歷表並填寫,隨同簡歷表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如為國外學歷或文件,須檢附中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文件),所附證明資料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聘用專員K466001、K466002(障福科)」),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3.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2名,備取4名候用,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4.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5.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42許小姐。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