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東河鄉公所
課員
公告日 | 114/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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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27 ~ 114/03/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東縣東河鄉公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東縣 |
工作地點 | 臺東縣東河鄉東河村11鄰南東河311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綜合行政業務。(須配合機關業務需求辦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其他職系,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 2、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3、無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
聯絡方式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行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2、另請檢附下列資料:(請至 本所官網/訊息廣場/徵才公告 下載) (1)東河鄉公所暨所屬機關甄選報名表 (2)切結書1份 (3)依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期間,如為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符合公務人 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得以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之其他機 關服務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 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 (4)至終身學習入口網下載最近5年數位學習時數統計表 (5)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等證件掃描資料。 將上述相關資料電子檔下載填寫及備齊後,上傳【應徵職缺】附件(容量限制10MB)或寄至人事主管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未於期限內上傳或上傳資料不完整,恕不受理。 3、聯絡人聯絡資訊: (1)聯絡人:臺東縣東河鄉公所人事室主任陳先生 (2)地址:臺東縣東河鄉東河村11鄰南東河311號 (3)聯絡電話:089-896200 轉131 4、備註: (1)、本職缺係課員職務,採線上應徵且無須寄送紙本,並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完成應徵,如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次職缺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若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並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參加應徵者之審查結果公告於本所全球資訊網上,將不另以E-Mail通知。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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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7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東河鄉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綜合行政業務。(須配合機關業務需求辦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其他職系,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 2、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3、無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行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2、另請檢附下列資料:(請至 本所官網/訊息廣場/徵才公告 下載) (1)東河鄉公所暨所屬機關甄選報名表 (2)切結書1份 (3)依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期間,如為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符合公務人 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得以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之其他機 關服務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 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 (4)至終身學習入口網下載最近5年數位學習時數統計表 (5)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等證件掃描資料。 將上述相關資料電子檔下載填寫及備齊後,上傳【應徵職缺】附件(容量限制10MB)或寄至人事主管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未於期限內上傳或上傳資料不完整,恕不受理。 3、聯絡人聯絡資訊: (1)聯絡人:臺東縣東河鄉公所人事室主任陳先生 (2)地址:臺東縣東河鄉東河村11鄰南東河311號 (3)聯絡電話:089-896200 轉131 4、備註: (1)、本職缺係課員職務,採線上應徵且無須寄送紙本,並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完成應徵,如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次職缺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若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並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參加應徵者之審查結果公告於本所全球資訊網上,將不另以E-Mail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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