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
公告日 | 113/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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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2 ~ 113/11/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
職稱 | 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每月薪資35,235-49,410元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本處個案管理資源站(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393號3樓)。 |
工作內容 | 1.個案管理諮詢服務:依據服務對象需求,透過一定期間之追蹤關懷輔導,協助尋職與面試機會協助服務對象就業。必要時需外出訪視,並依服務對象需求,依相關法令,提供就業資源媒合、辦理就業促進工具及各式民間捐助案件事宜。 2.推介媒合工作:主動拜會廠商企業,開發工作機會,提供服務對象多元型態就業機會。 3.辦理行政業務:依計畫案辦理行政業務、配合往來單位索資,依規定完成每月報表,並依計畫KPI完成工作進程。 4.就業宣導與駐點:至合作資源單位進行就業宣導與駐點,透過網絡合作協助弱勢民眾就業。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歡迎對從事公立就業機構提供經濟弱勢戶、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毒品施用者等就業不利民眾服務有志者,且具有1年工作經驗之應屆畢業生報名(學歷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2.具有社工師或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或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者尤佳。 3.另電腦中文輸入需每分鐘 15 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規定人員每分鐘 10 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本處採擇優錄取面試制 |
聯絡方式 | 1.報考表件:報考人請自行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報考類別之報名應繳證件,於報名截止期限內親自或郵遞寄送。 2.郵寄遞件須使用A4以上尺寸信封,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快遞」(請貨運業者或超商員工於快遞物件上蓋收件章戳)方式寄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個案管理資源站分機18陳先生收(地址:116052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393號3樓)。信封須註明:應徵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 相關報名應附表件請詳閱簡章內容,下載網址: https://es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D2F52DEEAA42617&sms=78D644F2755ACCAA&s=B78406123A18D231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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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2 ~ 113/1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職稱
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
職系
無
職等
每月薪資35,235-49,41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個案管理諮詢服務:依據服務對象需求,透過一定期間之追蹤關懷輔導,協助尋職與面試機會協助服務對象就業。必要時需外出訪視,並依服務對象需求,依相關法令,提供就業資源媒合、辦理就業促進工具及各式民間捐助案件事宜。 2.推介媒合工作:主動拜會廠商企業,開發工作機會,提供服務對象多元型態就業機會。 3.辦理行政業務:依計畫案辦理行政業務、配合往來單位索資,依規定完成每月報表,並依計畫KPI完成工作進程。 4.就業宣導與駐點:至合作資源單位進行就業宣導與駐點,透過網絡合作協助弱勢民眾就業。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歡迎對從事公立就業機構提供經濟弱勢戶、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毒品施用者等就業不利民眾服務有志者,且具有1年工作經驗之應屆畢業生報名(學歷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2.具有社工師或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或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者尤佳。 3.另電腦中文輸入需每分鐘 15 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規定人員每分鐘 10 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本處採擇優錄取面試制
聯絡方式
1.報考表件:報考人請自行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報考類別之報名應繳證件,於報名截止期限內親自或郵遞寄送。 2.郵寄遞件須使用A4以上尺寸信封,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快遞」(請貨運業者或超商員工於快遞物件上蓋收件章戳)方式寄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個案管理資源站分機18陳先生收(地址:116052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393號3樓)。信封須註明:應徵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 相關報名應附表件請詳閱簡章內容,下載網址: https://es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D2F52DEEAA42617&sms=78D644F2755ACCAA&s=B78406123A18D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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