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
約用人員
| 公告日 | 114/02/27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26 ~ 114/03/17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雲林縣 |
| 工作地點 |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7號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 |
| 工作內容 | 1.執行水產動物疾病診療及水質檢驗,並協助指導漁民用藥,開立動物用藥處方箋。2.處理水產動物疾病診療相關公文書件。3.需配合業務需求出差進行採樣、訪視及診療相關工作。4.其它臨時交辦工作。本職缺僱用期限自簽約後至114年12月31日止) |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考試及格,具有獸醫師資格者。3.具汽車駕照﹙具有開手排車能力者尤佳﹚。4.具基礎電腦文書處理能力。5.具抗壓性、擅長溝通及獨立作業能力、配合度高且態度積極者佳。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1.採通訊報名,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2.意者請於114年3月17日前填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即可,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並檢附: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獸醫師證書(送影本並請本人簽章)。任用與否均不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3.本項甄選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4.受理單位: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兼人事(聯絡人:彭小姐),聯絡電話:05-5523288(地址: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7號)。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約用人員
114/01/24~114/02/07
|
公告日期
114/0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6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1.執行水產動物疾病診療及水質檢驗,並協助指導漁民用藥,開立動物用藥處方箋。2.處理水產動物疾病診療相關公文書件。3.需配合業務需求出差進行採樣、訪視及診療相關工作。4.其它臨時交辦工作。本職缺僱用期限自簽約後至114年12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考試及格,具有獸醫師資格者。3.具汽車駕照﹙具有開手排車能力者尤佳﹚。4.具基礎電腦文書處理能力。5.具抗壓性、擅長溝通及獨立作業能力、配合度高且態度積極者佳。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2.意者請於114年3月17日前填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即可,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並檢附: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獸醫師證書(送影本並請本人簽章)。任用與否均不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3.本項甄選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4.受理單位: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兼人事(聯絡人:彭小姐),聯絡電話:05-5523288(地址: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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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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