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2/27
刊登起迄日 114/02/27 ~ 114/03/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405巷123弄12號4樓
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航空城公共設施工程相關業務。 2.協助辦理保全及環境維護服務案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建築相關科系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 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若為專科以上學歷可免附) (3)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評分方式為學歷占20%、英文占10%、面試占70%。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本職缺擇優正取2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職務薪點為280,薪點折合率以135元計算,折合月酬為新臺幣37,800元。 4.聯絡人:機場工程中心 李小姐 電話:(02)8770-1358。 5.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11月底)或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終止本職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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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7 ~ 114/03/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航空城公共設施工程相關業務。 2.協助辦理保全及環境維護服務案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建築相關科系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 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若為專科以上學歷可免附) (3)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評分方式為學歷占20%、英文占10%、面試占70%。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本職缺擇優正取2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職務薪點為280,薪點折合率以135元計算,折合月酬為新臺幣37,800元。 4.聯絡人:機場工程中心 李小姐 電話:(02)8770-1358。 5.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11月底)或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終止本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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