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聘用研究員

公告日 114/02/27
刊登起迄日 114/02/27 ~ 114/03/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職稱 聘用研究員
職系
職等 聘用6等328薪點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福州街15號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政策規劃組)
工作內容 1.辧理公司法、企業併購法、有限合夥法或商業登記法等商業組織法規之制定(訂)、修正、解釋及宣導事項。 2.辦理本部相關法規諮商、會辦等事項。 3.協助辦理本署主管非公務機關之個人資料保護檢查或調查業務。 4.辦理回復人民陳情案件。 5.協助辦理本署相關法制作業業務。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法律相關科系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範不得進用情事者。 3.曾辦理法制相關業務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為列入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列任用計畫之職務代理人,月酬328薪點(折合新臺幣44,280元,如遇行政院通案調整薪點折合率,逕以最新規定計之),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費用,自核定之日起聘用至114年公務人員高考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 2.意者請於114年3月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並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及畢業證書之pdf檔,另如有公務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相關工作經歷者,請一併上傳證明文件(未上傳完整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備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本職缺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經查證提供不實資料者,不予面試或錄取。 4.錄取人員除另通知報到日期外,應於公告錄取結果1個月內報到,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署官網/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專區查閱。 5.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聯絡電話:02-23433300分機7604郭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7 ~ 114/03/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職稱

聘用研究員

職系

職等

聘用6等328薪點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辧理公司法、企業併購法、有限合夥法或商業登記法等商業組織法規之制定(訂)、修正、解釋及宣導事項。 2.辦理本部相關法規諮商、會辦等事項。 3.協助辦理本署主管非公務機關之個人資料保護檢查或調查業務。 4.辦理回復人民陳情案件。 5.協助辦理本署相關法制作業業務。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法律相關科系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範不得進用情事者。 3.曾辦理法制相關業務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為列入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列任用計畫之職務代理人,月酬328薪點(折合新臺幣44,280元,如遇行政院通案調整薪點折合率,逕以最新規定計之),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費用,自核定之日起聘用至114年公務人員高考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 2.意者請於114年3月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並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及畢業證書之pdf檔,另如有公務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相關工作經歷者,請一併上傳證明文件(未上傳完整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備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本職缺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經查證提供不實資料者,不予面試或錄取。 4.錄取人員除另通知報到日期外,應於公告錄取結果1個月內報到,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署官網/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專區查閱。 5.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聯絡電話:02-23433300分機7604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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