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港藝術高級中學
技士

公告日 114/02/27
刊登起迄日 114/02/27 ~ 114/03/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新港藝術高級中學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嘉義縣新港鄉宮後村藝高路1號(國立新港藝術高級中學)。
工作內容 (一)本校水、電、消防、電梯、監控監視、飲水、通信、弱電、電話、冷氣空調與各場所設備等各項修繕維護及外包履約管理等業務。 (二)校園各空間場地外租借使用。 (三)防火管理人及自衛消防編組業務。 (四)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計畫。 (五)核發通行證及校內門禁管制。 (六)其他支援會場佈置與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未具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資格或非現職人員請勿報名)。 (二)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限制轉調、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能配合業務加班。
聯絡方式 人事室電話:05-3747060轉231。如有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總務處05-3747060轉212、215。 報名表、切結書請至本校網站下載(https://www.sgash.cyc.edu.tw/home) 。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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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7 ~ 114/03/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新港藝術高級中學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一)本校水、電、消防、電梯、監控監視、飲水、通信、弱電、電話、冷氣空調與各場所設備等各項修繕維護及外包履約管理等業務。 (二)校園各空間場地外租借使用。 (三)防火管理人及自衛消防編組業務。 (四)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計畫。 (五)核發通行證及校內門禁管制。 (六)其他支援會場佈置與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未具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資格或非現職人員請勿報名)。 (二)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限制轉調、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能配合業務加班。

聯絡方式

人事室電話:05-3747060轉231。如有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總務處05-3747060轉212、215。 報名表、切結書請至本校網站下載(https://www.sgash.cyc.edu.tw/ho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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