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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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27 ~ 114/03/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 |
工作內容 |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29,700元) (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6月25日或僱用原因消失止。 (五)工作內容:辦理本局秘書室法制工作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法律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
聯絡方式 | 1.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3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各1份,寄至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李秋儀小姐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人,合於資格條件者,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 2.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李秋儀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5681。 3.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錄取成績高低依序候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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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7 ~ 114/03/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29,700元) (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6月25日或僱用原因消失止。 (五)工作內容:辦理本局秘書室法制工作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法律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聯絡方式
1.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3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各1份,寄至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李秋儀小姐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人,合於資格條件者,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 2.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李秋儀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5681。 3.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錄取成績高低依序候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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