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政風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2/27
刊登起迄日 114/02/27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政風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政風處(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2樓)
工作內容 1、 公文管考業務。 2、 文書流程管理績效檢核。 3、 本府事務管理工作檢核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有公務機關經驗尤佳。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非屬本處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及應繳表件: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網址: 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home.jsp?id=fa9e8e9a4951a136。 2、學、經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上揭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裝訂,所附影本請自行切結與正本相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並請於114年3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寄至新北市政府政風處(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2樓人事室杜小姐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電話:02-29603456轉7372。 二、 甄選: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三、 錄取通知相關作業: 1、 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候補人員1人,於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候補期間離職時,依序遞補之,其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 2、 甄選錄取者,由本處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處理。 3、 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僱用時間: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五、 支給報酬: 以約僱3等220薪點支薪(月支報酬29,700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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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7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政風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公文管考業務。 2、 文書流程管理績效檢核。 3、 本府事務管理工作檢核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有公務機關經驗尤佳。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非屬本處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及應繳表件: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網址: 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home.jsp?id=fa9e8e9a4951a136。 2、學、經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上揭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裝訂,所附影本請自行切結與正本相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並請於114年3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寄至新北市政府政風處(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2樓人事室杜小姐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電話:02-29603456轉7372。 二、 甄選: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三、 錄取通知相關作業: 1、 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候補人員1人,於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候補期間離職時,依序遞補之,其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 2、 甄選錄取者,由本處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處理。 3、 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僱用時間: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五、 支給報酬: 以約僱3等220薪點支薪(月支報酬29,700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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