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
專任助理(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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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27 ~ 114/03/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 |
職稱 | 專任助理(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12號) |
工作內容 | (一)執行本市及本校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以下簡稱科技中心)相關業務。 (二)協助主計畫、子計畫專案及科技中心各項事務之執行、採購、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簡報製作編輯及彙整。 (三)管理維護科技中心教室、設備及財產。 (四)科技中心 FB 社群、官方網站、LINE社群、國教署成果網站等等之管理維護。 (五)辦理科技中心相關活動,如:領域教師增能活動、學生體驗課程活動、雙語化教學活動、夏令營、冬令營及假日營隊等相關活動。 (六)各項活動照片、影片之剪輯及後製成宣傳影片。 (七)辦理博覽會、成果展、記者會等擺攤佈展事宜。 (八)辦理各項會議之相關工作,處理各項會議或活動通訊聯繫事宜。 (九)協助本校相關活動行政業務支援。 (十)協助管理指導科技中心學生團隊。 (十一)參加世界級相關科技競賽(如發明展)時協助編寫英文文件。 (十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 (三)具電腦文書、公文處理能力與行政溝通協調專長能力者。 (四)具基礎英文能力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甄選職稱及名額:科技中心專任助理。正取 1 名,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二、工作聘期:自市府核定後實際到職日至114年7月31日止。如原有計畫有提前結束或中央補助經費用罄,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薪津: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規定辦理(學士學歷起薪35,120元,碩士學歷起薪40,165元)。 四、報名方式及繳交表件: (一)一律採親自報名,簡章及報名表登載於本校網站上,請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列印,並請使用A4白色紙張格式列印;如無法親自報名,得填具委託書委託辦理報名手續。 (二)報名期間:114年3月11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逾時不受理)。 (三)報名地點: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教務處(校址: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12號)。 (四)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請用A4白色紙張依序裝訂): 1、 簡歷表。 2、 簡要自述。 3、 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正反面)。 4、 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5、 切結書。 6、 特殊身分證明文件(例如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等,無則免附)。 五、甄選方式: (一)以電腦實作及口試方式進行甄選。 (二)電腦實作: 1、本校提供電腦實作之主題及素材(如:文字、圖片等),請於1小時內製作符合題目之文書檔案。 2、本校提供之授權軟體為微軟Office系列基礎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 六、甄選時間:114年3月13日(四)上午9時舉行,請於該日8:20前至本校教務處報到。 七、甄選完成後,將甄選結果,函報桃園市政府同意後於本校網站公告正備取名單及報到日期。 八、放榜及僱用: (一)正取及備取人員名單於市府核定函復後公告於本校網站,同時個別電話通知。 (二)正取人員逾時未報到及未完成簽約手續者,視同棄權,並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三)錄取人員須於報到時繳交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四)錄取人員須於報到後1個月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九、錄取人員於僱用期間,應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為被保險人,並依實際到職日辦理加保。有關每月應繳付之勞保費、健保費、退休金、職業災害保險費等費用,由雇主負擔或個人繳付部分,均依規定辦理。 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或其他重大事故,致甄選日程須作調整變更時,於本校網站公告周知,必要時並予個別通知。 十一、聯絡電話 03-3625633轉分機213、523科技中心黃主任。 十二、其餘事項詳如簡章,請自行下載參閱。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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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7 ~ 114/03/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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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專任助理(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執行本市及本校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以下簡稱科技中心)相關業務。 (二)協助主計畫、子計畫專案及科技中心各項事務之執行、採購、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簡報製作編輯及彙整。 (三)管理維護科技中心教室、設備及財產。 (四)科技中心 FB 社群、官方網站、LINE社群、國教署成果網站等等之管理維護。 (五)辦理科技中心相關活動,如:領域教師增能活動、學生體驗課程活動、雙語化教學活動、夏令營、冬令營及假日營隊等相關活動。 (六)各項活動照片、影片之剪輯及後製成宣傳影片。 (七)辦理博覽會、成果展、記者會等擺攤佈展事宜。 (八)辦理各項會議之相關工作,處理各項會議或活動通訊聯繫事宜。 (九)協助本校相關活動行政業務支援。 (十)協助管理指導科技中心學生團隊。 (十一)參加世界級相關科技競賽(如發明展)時協助編寫英文文件。 (十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 (三)具電腦文書、公文處理能力與行政溝通協調專長能力者。 (四)具基礎英文能力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甄選職稱及名額:科技中心專任助理。正取 1 名,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二、工作聘期:自市府核定後實際到職日至114年7月31日止。如原有計畫有提前結束或中央補助經費用罄,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薪津: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規定辦理(學士學歷起薪35,120元,碩士學歷起薪40,165元)。 四、報名方式及繳交表件: (一)一律採親自報名,簡章及報名表登載於本校網站上,請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列印,並請使用A4白色紙張格式列印;如無法親自報名,得填具委託書委託辦理報名手續。 (二)報名期間:114年3月11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逾時不受理)。 (三)報名地點: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教務處(校址: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12號)。 (四)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請用A4白色紙張依序裝訂): 1、 簡歷表。 2、 簡要自述。 3、 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正反面)。 4、 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5、 切結書。 6、 特殊身分證明文件(例如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等,無則免附)。 五、甄選方式: (一)以電腦實作及口試方式進行甄選。 (二)電腦實作: 1、本校提供電腦實作之主題及素材(如:文字、圖片等),請於1小時內製作符合題目之文書檔案。 2、本校提供之授權軟體為微軟Office系列基礎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 六、甄選時間:114年3月13日(四)上午9時舉行,請於該日8:20前至本校教務處報到。 七、甄選完成後,將甄選結果,函報桃園市政府同意後於本校網站公告正備取名單及報到日期。 八、放榜及僱用: (一)正取及備取人員名單於市府核定函復後公告於本校網站,同時個別電話通知。 (二)正取人員逾時未報到及未完成簽約手續者,視同棄權,並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三)錄取人員須於報到時繳交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四)錄取人員須於報到後1個月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九、錄取人員於僱用期間,應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為被保險人,並依實際到職日辦理加保。有關每月應繳付之勞保費、健保費、退休金、職業災害保險費等費用,由雇主負擔或個人繳付部分,均依規定辦理。 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或其他重大事故,致甄選日程須作調整變更時,於本校網站公告周知,必要時並予個別通知。 十一、聯絡電話 03-3625633轉分機213、523科技中心黃主任。 十二、其餘事項詳如簡章,請自行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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