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古坑鄉公所
秘書
公告日 | 114/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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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27 ~ 114/03/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古坑鄉公所 |
職稱 | 秘書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雲林縣 |
工作地點 | 雲林縣古坑鄉公所(雲林縣古坑鄉古坑村中山路40號) |
工作內容 | (一)襄助鄉長處理鄉務(須配合鄉長上下班時間)。 (二)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以上畢業,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 需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未有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 須配合假日加班,熟悉國土計畫、具工程履約管理經驗及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證照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檢附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附件不全或不 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1.現職派令 2.最近一次銓審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相關專業證照及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無則免附)。 (三)履歷表資料請填寫完整,自傳部分勿空白。 (四)符合資格條件者,得視需要擇優面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符合者不予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甄選除正取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五)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所人事室(電話:05-5826320分機23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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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7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古坑鄉公所
職稱
秘書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一)襄助鄉長處理鄉務(須配合鄉長上下班時間)。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畢業,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 需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未有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 須配合假日加班,熟悉國土計畫、具工程履約管理經驗及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檢附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附件不全或不 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1.現職派令 2.最近一次銓審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相關專業證照及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無則免附)。 (三)履歷表資料請填寫完整,自傳部分勿空白。 (四)符合資格條件者,得視需要擇優面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符合者不予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甄選除正取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五)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所人事室(電話:05-5826320分機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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