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大仁國民中學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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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2 ~ 113/11/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立大仁國民中學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三等220薪點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工作地址: 高雄市立大仁國民中學(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48號) |
工作內容 | 工作項目: (一)公文系統管理、公文收發繕校登記、公文查催及歸檔編目保管等事宜。 (二)兼代課教師鐘點費薪資製發。 (三)學校主管會報、校務會議及擴大行政會報會議紀錄。 (四)各種信件處理與學校印信保管使用。 (五)綜理學校財產管理事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甄選職務: (一)職稱:約僱人員。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至多備取2名。 (三)薪點: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220薪點(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規定辦理)。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失日止。 甄選資格: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身心障礙證明。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對學校事務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注重行政倫理,且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具電腦操作、資訊處理能力。 (四)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者。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19日(星期二)17:00前送達本校人事室(勿送交警衛室或其他地點)或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約僱人員甄選」,逾時寄件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二)請將報名表及以下相關證件資料(須為A4格式,影本均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且「經本人親自簽名」),依下列順序依序夾妥或裝訂: 1. 甄選報名表(請貼上最近3個月內半身脫帽照片)、簡歷表、切結書(均需本人親自簽名),以上表件請至本校網站首頁下載使用。網址:https://www.tjjh.kh.edu.tw/。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印於同一面)。 3. 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請印於同一面)。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檢附中文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之證明)。 5.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報名時若申請不及,得於錄取報到時補件)。 7. 其他(無則免附):如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資訊相關證照等。 二、甄選日期及方式: (一)資格審查:經本校審查資格條件不符合者、報名資料未備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經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進行甄試;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另應徵人員如均不適合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 (二)甄試時間地點:經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本校擇優數名通知甄試,甄試名單及時間地點另行個別通知並於本校網站公告,餘不再另行通知。甄選後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三)甄試方式:採面試(100%)方式進行,面試順序由本校依報名先後編號依序進行,依專業知能、學識經驗、溝通、表達能力、服務熱忱、工作理念、應對能力、儀態、是否有相關證照等項標準加以評定,每人面試時間以15分鐘為原則。 三、錄取方式及通知: (一)本次甄選正取1名,至多備取2名,惟甄選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若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均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 (二)甄選錄取人員名單,需俟權責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屆時再另行通知;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 (三)正式錄取人員應備相關證件正本,並於本校約定日期前親至本校人事室繳交,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逕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備取人員依序列冊候用,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四、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所檢附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亦不退件;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證件如有偽造不實,由應試人員自行負責。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權責機關辦理。 (三)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時,甄選日期將予以順延,並公告於本校網站,請各應試人員自行上網查閱。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五)如對本簡章報名事宜有疑問請洽07-7114302#51人事室林主任;業務內容疑問請洽07-7114302#30總務處顏主任。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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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2 ~ 113/11/19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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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大仁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三等220薪點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工作項目: (一)公文系統管理、公文收發繕校登記、公文查催及歸檔編目保管等事宜。 (二)兼代課教師鐘點費薪資製發。 (三)學校主管會報、校務會議及擴大行政會報會議紀錄。 (四)各種信件處理與學校印信保管使用。 (五)綜理學校財產管理事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甄選職務: (一)職稱:約僱人員。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至多備取2名。 (三)薪點: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220薪點(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規定辦理)。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失日止。 甄選資格: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身心障礙證明。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對學校事務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注重行政倫理,且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具電腦操作、資訊處理能力。 (四)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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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19日(星期二)17:00前送達本校人事室(勿送交警衛室或其他地點)或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約僱人員甄選」,逾時寄件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二)請將報名表及以下相關證件資料(須為A4格式,影本均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且「經本人親自簽名」),依下列順序依序夾妥或裝訂: 1. 甄選報名表(請貼上最近3個月內半身脫帽照片)、簡歷表、切結書(均需本人親自簽名),以上表件請至本校網站首頁下載使用。網址:https://www.tjjh.kh.edu.tw/。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印於同一面)。 3. 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請印於同一面)。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檢附中文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之證明)。 5.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報名時若申請不及,得於錄取報到時補件)。 7. 其他(無則免附):如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資訊相關證照等。 二、甄選日期及方式: (一)資格審查:經本校審查資格條件不符合者、報名資料未備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經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進行甄試;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另應徵人員如均不適合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 (二)甄試時間地點:經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本校擇優數名通知甄試,甄試名單及時間地點另行個別通知並於本校網站公告,餘不再另行通知。甄選後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三)甄試方式:採面試(100%)方式進行,面試順序由本校依報名先後編號依序進行,依專業知能、學識經驗、溝通、表達能力、服務熱忱、工作理念、應對能力、儀態、是否有相關證照等項標準加以評定,每人面試時間以15分鐘為原則。 三、錄取方式及通知: (一)本次甄選正取1名,至多備取2名,惟甄選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若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均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 (二)甄選錄取人員名單,需俟權責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屆時再另行通知;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 (三)正式錄取人員應備相關證件正本,並於本校約定日期前親至本校人事室繳交,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逕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備取人員依序列冊候用,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四、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所檢附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亦不退件;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證件如有偽造不實,由應試人員自行負責。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權責機關辦理。 (三)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時,甄選日期將予以順延,並公告於本校網站,請各應試人員自行上網查閱。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五)如對本簡章報名事宜有疑問請洽07-7114302#51人事室林主任;業務內容疑問請洽07-7114302#30總務處顏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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