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113地特四等)
公告日 | 114/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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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27 ~ 114/03/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113地特四等)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華江一路216號1樓。 |
工作內容 | (一)協辦本處會計室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約僱期間至113年地方特考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3月底)或代理原因消滅前一日止,無條件解僱。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二)主動、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配合度高。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四)具有修習會計學分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請檢附以下證件1.最高學歷證件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工作經歷證明文件4.其他專長證照。 二、本職缺採線上報名,以上資料報名時請掃描後上傳,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案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數名,候補期間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薪資為新臺幣33,750元。聯絡電話:(02)2252-3299分機308郭先生或分機302譚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2/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7 ~ 114/03/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113地特四等)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協辦本處會計室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約僱期間至113年地方特考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3月底)或代理原因消滅前一日止,無條件解僱。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二)主動、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配合度高。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四)具有修習會計學分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以下證件1.最高學歷證件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工作經歷證明文件4.其他專長證照。 二、本職缺採線上報名,以上資料報名時請掃描後上傳,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案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數名,候補期間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薪資為新臺幣33,750元。聯絡電話:(02)2252-3299分機308郭先生或分機302譚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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