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人文學院-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2/28
刊登起迄日 114/02/27 ~ 114/03/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大學
職稱 人文學院-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本校人文學院院長室(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人文大樓10樓)。
工作內容 1.辦理人文學院高教深耕計畫相關之業務、執行及管考。 2.協助人文學院教師執行高教深耕計畫之相關支援工作。 3.協助人文學院之業務執行、活動推動。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以上學位,性別、科系不拘。 2.具備公文、電腦文書能力,能獨立作業,善於溝通協調者。 3.具資料蒐集、分析、判斷及整合之能力。 4.工作積極主動、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及高度敬業精神。 5.曾有執行教育部計畫、辦理活動企劃等工作經驗者佳。 6.曾有獨立辦理學術會議、參與申請計畫撰寫及資料蒐集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聯絡方式 職務名稱: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 聘期:自到職日至代理原因消失為止,預計自114年03月至114年12月31日止(試用期3個月),本職缺為產假及育嬰留停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如該員提前銷假上班,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工作時間:依本校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辦理。 工作報酬:依本校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表碩士級第一年40,200元。另依規定辦理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事宜。 應徵文件(依下列順序排序,合併為PDF電子檔): 1.履歷表一份(含自傳及近期大頭照)、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一份。(如仍碩博士在學,請增附切結書一份) 3.相關能力或工作經驗證明一份。 4.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無則免附)。 應徵方式: 1.應徵人員應於114年03月02日(日)前,備齊上述文件後以PDF電子檔方式寄至[email protected],來信標題請註明「應徵人文學院深耕助理(職務代理人)--姓名」。 2.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面試資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相關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備註 1.本次徵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三個月(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內有效。 2.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本案聯絡人及電話:人文學院廖專員,02-86741111轉66003,[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7 ~ 114/03/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大學

職稱

人文學院-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人文學院高教深耕計畫相關之業務、執行及管考。 2.協助人文學院教師執行高教深耕計畫之相關支援工作。 3.協助人文學院之業務執行、活動推動。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以上學位,性別、科系不拘。 2.具備公文、電腦文書能力,能獨立作業,善於溝通協調者。 3.具資料蒐集、分析、判斷及整合之能力。 4.工作積極主動、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及高度敬業精神。 5.曾有執行教育部計畫、辦理活動企劃等工作經驗者佳。 6.曾有獨立辦理學術會議、參與申請計畫撰寫及資料蒐集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聯絡方式

職務名稱: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 聘期:自到職日至代理原因消失為止,預計自114年03月至114年12月31日止(試用期3個月),本職缺為產假及育嬰留停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如該員提前銷假上班,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工作時間:依本校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辦理。 工作報酬:依本校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表碩士級第一年40,200元。另依規定辦理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事宜。 應徵文件(依下列順序排序,合併為PDF電子檔): 1.履歷表一份(含自傳及近期大頭照)、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一份。(如仍碩博士在學,請增附切結書一份) 3.相關能力或工作經驗證明一份。 4.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無則免附)。 應徵方式: 1.應徵人員應於114年03月02日(日)前,備齊上述文件後以PDF電子檔方式寄至[email protected],來信標題請註明「應徵人文學院深耕助理(職務代理人)--姓名」。 2.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面試資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相關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備註 1.本次徵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三個月(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內有效。 2.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本案聯絡人及電話:人文學院廖專員,02-86741111轉66003,[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