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里幹事
公告日 | 114/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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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27 ~ 114/03/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679號) |
工作內容 | (一)活動中心業務。 (二)宗教業務。 (三)守望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請參考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二)無限制轉調情事者(如無特考特用等調任限制)、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人事室 (04)24752799#606 張小姐,蔡小姐 餘有關簡章、報名方式及應檢附之證件等,請至本所網頁下載瀏覽(https://www.nantun.taichung.gov.tw/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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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7 ~ 114/03/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活動中心業務。 (二)宗教業務。 (三)守望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請參考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二)無限制轉調情事者(如無特考特用等調任限制)、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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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人事室 (04)24752799#606 張小姐,蔡小姐 餘有關簡章、報名方式及應檢附之證件等,請至本所網頁下載瀏覽(https://www.nantun.taichun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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