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金門大學
組員

公告日 114/02/28
刊登起迄日 114/02/28 ~ 114/03/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金門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地點 892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1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秘書室行政暨法制組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或支援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者。 二、現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或可轉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具計畫撰寫能力、法律專長、服務熱忱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職系認定、身障手冊、英文檢定證書、專長、證照或特殊優良表現等資料),無則免。 二、甄選日期: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 (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方式:面試。 四、甄選結果:按甄試成績高低依序排名,提本校甄審委員會審議後,送請校長核定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五、本案錄取報到人員,需俟辦理商調及派代手續完成後,始生效力;另候補人員1名,列冊候用3個月。 六、繳交之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即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法律責任時,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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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8 ~ 114/03/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金門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秘書室行政暨法制組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或支援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者。 二、現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或可轉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具計畫撰寫能力、法律專長、服務熱忱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職系認定、身障手冊、英文檢定證書、專長、證照或特殊優良表現等資料),無則免。 二、甄選日期: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 (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方式:面試。 四、甄選結果:按甄試成績高低依序排名,提本校甄審委員會審議後,送請校長核定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五、本案錄取報到人員,需俟辦理商調及派代手續完成後,始生效力;另候補人員1名,列冊候用3個月。 六、繳交之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即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法律責任時,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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